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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来源:意昂2  更新时间:2024-09-21 12:33:29


9月20日,国家管理公司管理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金融监督金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局租赁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修订防范金融风险,发布优化金融服务,办法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管理公司管理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金融监督金融

图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办法》共有9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修订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发布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办法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国家管理公司管理总资产、营业收入、金融监督金融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总局租赁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

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删除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

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全面贯彻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

五是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明确相关业务经营规则,明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专项业务进行管理。

六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针对业务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补充完善转受让融资租赁资产、联合租赁、固定收益类投资、保理融资、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经营和管理规则。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办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管,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做好《办法》实施工作,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坚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功能定位,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设备大规模更新,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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