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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喷洒农药误伤近旁果树,如何“定损”?

来源:意昂2  更新时间:2024-09-24 11:25:04


近日,定损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审结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无人果树受损案。

2024年6月的机喷一天,罗某使用无人机在路东其承包的洒农伤近树何大田操作无人机喷施除草剂,因风力旋转等因素导致路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药误9亩多地的果树严重受损,部分果实掉落、旁果部分停止生长。定损

双方经当地农业园区组织多次调解后,无人对无人机喷洒农药致果树受损的机喷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造成的洒农伤近树何经济损失数额存在重大分歧。农业科技公司于2024年7月起诉至法院,药误并申请对果树损失以及来年减产的旁果损失进行鉴定。

法官前往现场实地调查,定损发现原告受损的无人果树有桃树、柿子树、机喷苹果树、梨树等多个品种,其树龄、果实成熟时间、果树受损程度存在巨大差异。又因为高温天气导致受损果实难以保存,故该案需要尽快组织鉴定、确定损失数额,否则会导致原告损失难以准确认定。

法庭随即组织双方听证、移送鉴定,并与鉴定科密切联系,推动本案鉴定走上“快车道”。但鉴定机构回复,其不具备该领域的专业人员,暂时无法承接此司法鉴定项目。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提出以原告果园近两年销售数额为参考,结合果树具体受损情况,确定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此基础上,议定损失数额,达成调解协议,由罗某赔偿因无人机喷洒农药造成原告果树受损的所有损失共4万元。据介绍,目前本案已履行完毕。

“环境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认定难、损失数额确定难,因其专业性强、涉及多种学科,往往难以通过鉴定解决。”如皋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专委吴亚红表示,因此,从风险预防原则出发,农户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充分考虑天气、风向等综合因素,控制好无人机高度和飞行路线,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纠纷。一旦产生损害,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并寻求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支持,为后续主张赔偿奠定基础。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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