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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2年内!上海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

来源:意昂2  更新时间:2024-10-05 15:24:44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毕业后择业”的年内正确就业观,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平等的上海生就业环境,帮助广大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放宽尽早实现就业,应届9月29日,定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毕业市经信工作党委、年内市教委、上海生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放宽通知》。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上海市事业单位、应届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定标条件要求,明确:

上海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年内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上海生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此外,《通知》规定,报考上海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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